2023年第三十周报废车产业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4-07-28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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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出如下措施。

1.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2.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3.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4.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底,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等规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但尚未补贴的,经生态环境部核实核定后分期据实予以支持等。


二、上海市: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5万辆 较2023年增加一倍 加快汽车更新消费行动方案(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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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到2027年到2027年,本市二手车交易平均车龄降低1年。二手车交易量达到90万辆,较2023年增长50%;二手车出口量达到1.5万辆,较2023年增长一倍;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5万辆,较2023年增加一倍。

1.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按照国家实施汽车以旧换新的统一部署,2024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2.实施本市汽车置换补贴政策。2024年实施本市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以旧换新购买国六b燃油小客车,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购车补贴,其中旧车排放标准为国四及以下的,补贴4000元;旧车排放标准为国五的,补贴2800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以旧换新购买纯电动小客车,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对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本市政策的车主,支持同时申请享受相关补贴。每年开展上一年度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绩效评价,并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研究修订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3.加快淘汰更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出台并实施国四柴油车、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巡游出租车根据行驶状况加快更新。

本行动方案自2024年7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止。其中,涉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按国家和本市发布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山东省威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奖补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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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补贴范围。在我市注册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我市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

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情形。

本方案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威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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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津市: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初加工、报废汽车拆解、废旧产品装备维修再制造等产业 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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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到2027年,全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点达到3000个以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达到25个以上。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旧动力电池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


五、浙江省绍兴市:到2027年全市动力电池回收处置量约3万吨 培育发展报废汽车循环利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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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中培育发展报废汽车循环利用产业。支持报废汽车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开展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零部件再制造,打造全国领先的示范性报废汽车拆解再制造基地。

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发挥试点企业示范作用,带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

推进航空发动机、专用发动机、工程机械等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试点企业建设,培育2—3家技术水平高、资源整合能力强、产业规模优势突出的高端装备再制造领军企业,打造若干家技术先进、管理创新的再制造示范企业,建设绿色工厂。

培育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基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先行探索将缺失动力电池的报废新能源汽车认定为车辆缺失,回收拆解企业不得出具回收证明,提高规范化回收水平。

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等主动提供回收服务。培育一批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加大对梯次和再生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力度。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鼓励检测认证机构为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提供技术支持。到2027年,全市动力电池回收处置量约3万吨。


六、【以旧换新】中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量达36.4万份(截至2024年7月25日)

中国实施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受到消费者欢迎。截至25日中午,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36.4万份,单日新增已超过1万份。在中国本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中,汽车领域是重点之一。根据相关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最高可达2万元(人民币,下同)。

上半年,全国报废汽车回收量277.8万辆,同比增长27.6%。尤其在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后,汽车报废量迅猛增长。5月份,全国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55.6%,6月份同比增长达72.9%,充分体现了消费者对政策的认可和支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5日公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汽车等重点领域更新换新的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


七、甘肃省:截至2024年7月24日收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1600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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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在省商务厅召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报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1.05亿元,落实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商务厅筹措资金1500万元,引导市县财政联动投入6400多万元,全省累计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94亿元。

截至目前,全省收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1600多单,实现汽车销售4.2万辆,家电销售19.6万台。回收废旧产品261.9万吨。上半年限上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同比增长36.5%。


八、湖南省:至7月中旬已收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超8600份 上半年报废汽车拆解量超过36%

湖南在中央报废更新补贴基础上,第一时间启动汽车置换更新促销活动,对符合置换更新申领条件的消费者给予消费券补贴。至7月中旬,全省已收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超8600份,置换更新补贴申请超2.3万份,累计带动汽车销售超55亿元。上半年,全省二手车交易量增长10%,报废汽车拆解量超过36%。


九、河北省承德市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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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目标:全面清理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黑窝点”,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 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及“五大总成”违法行为,统筹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和行业发展,逐步探索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和产业预警机 制,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秩序和产业布局,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