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十二周报废车产业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4-06-02

一、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 落实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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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


二、甘肃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最高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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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https://www.miit.gov.cn/)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所有人为个人,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和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三、河北省:严格执行汽车报废回收标准 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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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达到35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

(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支持汽车置换更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调整汽车贷款政策,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发放比例、利率、期限,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二)严格执行汽车报废回收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考虑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报废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三)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加强与钢铁、铸造等产业链合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开展报废车拆解行业集中整治行动,规范现有报废车拆解企业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科学测算我省报废汽车拆解产能“红线”,及时发布产能预警。


四、湖南省: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 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家电、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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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主要内容: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组织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组织各地进行申请审查和补贴资金发放。省市联动开展“惠购湘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引导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叠加购车优惠让利。

(二) 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机动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综合考虑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报废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

(三)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布局,支持企业根据需求设立回收网点,构建“车主一回收网点一拆解企业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四级回收拆解体系。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鼓励市州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链招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机动车。强化部门协同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拆解活动,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回收前核档机制,防止车辆存在查封、扣押、抵押等原因无法正常注销。


五、湖北省:2024年报废汽车回收量增长40% 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一倍达到27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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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目标是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销售4万辆,二手车交易量增长15%报废汽车回收量增长40%。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一倍,达到27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

1.加快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1万元、7000元补贴。公布全省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信息,方便群众就近报废汽车。力争2024年全省汽车报废更新带动新车消费60亿元以上。

表1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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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汽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出老旧汽车购买新车,根据新车能源类型及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3000元、5000元、7000元补贴。新购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2000元、4000元、6000元补贴。力争2024年全省汽车置换更新带动新车消费90亿元以上。

表2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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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徽省:实施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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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居住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房车露营等行业规范发展,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公路沿线充电站(桩)更新改造。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七、江西省: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 到2027年带动全省汽车报废更新量累计达2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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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江西省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达18万辆;到2027年,带动全省汽车报废更新量累计达20万辆;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达25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达65万辆左右。着眼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畅通汽车循环堵点,全链条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省市联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二)突出汽车领域标准牵引。加强标准宣传解读,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消费者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更新达到报废条件的执法执勤车辆。

(三)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布局,加大对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要素保障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对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引导车主将报废车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回收拆解,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


八、广东省深圳市:实施以旧换新汽车购置补贴 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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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差异化补贴政策,按照分档分类原则,市区联动加大对换购新车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节,鼓励汽车厂家、品牌方、经销企业、金融机构等对“以旧换新”叠加配套优惠。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报废。用好商务部报废汽车更新补贴政策,综合运用行政手段、限行措施等疏堵结合举措,依法依规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鼓励有条件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同步建设规范化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引导动力电池流入规范的回收利用企业。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