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十一周报废车产业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4-05-26

一、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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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5月14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我省乘用车(不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照“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补贴”原则,根据购买新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

给予个人消费者相应的一次性购车补贴:

对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0元;

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

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

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二、福建省厦门市:实施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淘汰标准的老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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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汽车销售企业以发放消费券、打折、购(换)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鼓励扩大汽车(含二手车)零售,对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规范报废汽车、家电拆解。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规定和车辆环保检验标准,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淘汰标准的老旧汽车,进一步畅通汽车报废路径,引导消费者将报废汽车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理。推动家电回收企业将回收的旧家电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


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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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支持发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运输、拆解、利用一体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鼓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废旧设备产品和采购更新设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对工业设备拆解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鼓励企业加大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先进技术研发创新,加大国内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共建拆卸交售、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体系。指导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承担退役新能源设备处理责任,建立新能源设备生产、发电、运营、回收、利用等企业长效合作机制。


四、海南省:进一步优化调整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措施 鼓励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普通小客车享受优惠政策(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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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鼓励使用新能源小客车,单位或者个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的,可以按需购置新能源小客车。购置新能源小客车后,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

需要购买普通小客车(含燃油车等)的单位或者个人,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的,均可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海易办APP或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需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新调整后的管理措施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


五、江西省抚州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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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主要内容:(一)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国家、省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抚州市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机制,简化补贴申请流程。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组织+平台配套”方式,鼓励各汽车销售企业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汽车服务平台机构配套制定各种优惠政策。(二)健全回收体系。整合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源,严格遵守回收报废机动车法律法规,建立线上线下回收网络体系。鼓励引导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提供上门收车、代理评估、免费拖车、代办注销手续、及时出具凭证等一站式服务,便捷报废汽车流程。

国家报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从2024年4月24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本地实行的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和二手车置换补贴政策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本地补贴资金实行“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六、山东省日照市关于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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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出:加大政策引导。完善回收拆解法规,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确保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向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全面升级,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出台优惠政策支持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污染的同时为汽车制造业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七、【报废更新】汽车“以旧换新 报废更新”政策利好 一大波老旧车来袭 报废车回收拆解业还会“吃不饱”吗?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汽车再循环产业发展委员会会长张莹指出,《行动方案》提出资源回收企业向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可以理解为解决了困扰行业多年的“第一张票”的问题,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也能极大地促进了报废车再循环产业链的规范化发展,此次《行动方案》中提到的“反向开票”,以报废车行业举例,一般是指由报废车企业向报废车主开具车辆回收发票。“反向开票”虽然可以更好地完善企业的“收车到拆解销售”交易流程,鉴于目前报废车行业计算缴纳增值税存在3%和13%两种计税方法,所以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行业特点,出台实施细则,且施行中的重点是同一个行业的开票管理中,可以做到全国统一,各地征收标准做到一致性,实施进度做到统一,避免省市差异,市场发生新生多变的交售现象。

汽车再循环产业发展委员会会长张莹建议,2024年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升级与行业的全面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主管部门应通过规范化发展与市场化手段,鼓励合理的市场创新与新技术应用的探索,同是更需要建立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正本清源。

一是完善退出机制。近年来,报废车行业资质企业增速明显,到今年一季度,全国资质企业多达1500多家,因此各地主管部门不能一味地新增企业,应与当地产能协调均衡考量,同时还需加强监管,对于违规企业、“僵尸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应当引导整合,或是及时退出市场,从而实现市场净化,保护合规企业与市场生命力的企业,才不至于劣币驱逐良币。

二是健全企业联合与合并发展的制度,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上市公司、大型资本企业收购、并购或是联合发展。一方面,激励投资者采用资本手段注入行业,而非一味地拿地、拿资质,导致产能过剩、重复投资。另一方面,活跃行业,推动市场升级,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不一定非要做大做强,做示范标杆,首要的是做到自给自足,良性的发展和基本的盈利模式才是基础。

三是鼓励市场创新发展,强化汽车再循环产业链。汽车产业链企业及资本的注入,对行业的稳定发展,以及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再循环化发展都有较强的助力与推动,也会有效地化解短期内与现阶段市场发展中的各种困难与阻力,从而推进汽车再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加强合规报废的社会宣传,完善汽车流通市场链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社会属性,以及在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意义,让车主与车商对违规处置报废机动车的危害性形成清醒的认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同时在以旧换新行动中引导老旧车辆的报废方式,适时加大补贴力度,提高车主报废处置意识和正规交售报废车的积极性。


八、【第一张票】关于实施“反向开票”税务政策的建议——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

目前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资源争夺战愈演愈烈为了防止个别不良资源回收企业利用“反向开票”政策进行虚开骗税、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加强监管力度。

建议税务机关参考公安部门在二手车市场管理中的便民措施,实行“先开票后办理注销”的方式,制定配套监管办法,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确保资源回收企业依法依规开票纳税。

总之,恳请税务机关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不同于一般再生资源企业的特殊性,以及在“反向开票”实操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及时回复,以便执行。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