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部等部门:推动汽车以旧换新 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
《方案》提出:力争到 2025 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报废汽车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 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年增长 15%;到 2027 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 2023 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 2023 年增长 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30%。
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01、突出汽车领域标准牵引。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制定实施老旧汽车估值评价、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流通、传统经典车认定等相关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02、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便利车主交车,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因地制宜优化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把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范围,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并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
二、西藏拉萨市汽车以旧换新专场消费补贴活动通知
汽车企业、二手车回收拆解报废企业、电子券支持核销企业等名单,可至比选确定合作平台嘉联支付线上小程序“嘉惠多多”汽车以旧换新专场消费补贴活动配置页面查询。具体以实际公示名单为准,建议消费者在消费前与商家核实,以保证合法权益。
1.旧车出售补贴:1000元/台;
2.旧车报废补贴:1500元/台。
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持有超过6个月(即2023年10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的二手车,至活动车企并在车管部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或在拉萨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处报废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由参与新车销售的活动车企负责将该二手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凭证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购车发票、贷款合同(如有)上传至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车企需仔细核对运营平台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三、广东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规模化发展
《通知》提出:到2027年,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0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0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强化政策引导,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汽车生产、经销企业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02、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规模化发展。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渠道。支持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
四、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程 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
《通知》提出: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金属产能力争达到1700万吨,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01、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02、资源回收及流通交易网络构建工程。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引导回收拆解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上门收车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扩大二手车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临时出口许可。
五、浙江省:促进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 回收循环利用相关标准
《通知》中健全废旧产品回收流通交易标准。鼓励电商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参与制修订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平台等通用国家标准、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国家标准,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标准规范,健全报废车回收企业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六、广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范管理
《通知》提出:到2027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700万吨左右。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0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01、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强化动力电池制造、回收、利用等全过程流向管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推行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推动具备动力电池回收条件的回收企业加快发展。引导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促进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
02、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一码到底”全流程环境监管,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广西南宁市2024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现状明白纸
01、南宁市应有年总拆解产能
截止2023年12月底,根据市公安交警支队数据,我市汽车保有量为261.2万辆。按照一般淘汰规律,年拆解量约为汽车保有量的4%左右,即目前南宁市应有年总拆解产能约为 10.4万辆。
02、2023年报废机动车实际回收数量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南宁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数量为2.12万辆,占应有年总拆解产能的20%。
03、现有及在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情况
截止2024年4月15日,南宁市目前有资质企业10家,年拆解能力20万辆,其中:兴宁区2家、经开区2家、武鸣区2家、东盟经开区1家、横州市1家、宾阳县1家、隆安县1家。据不完全统计,武鸣区有1家在建企业。为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现对该行业提出产能过剩预警,建议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八、江苏省连云港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整治目标:严格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及“五大总成”、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资质企业违规作业行为,统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秩序,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整治从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底。
九、四川省绵阳市商务局关于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的通告
《通告》未经四川省商务厅资质认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未取得商务部门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的,均属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或者出售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的机动车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