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部:2024年抓好重点任务 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月23日至24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推动建立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研究制定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分层次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
二是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三是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支撑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深入推进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推动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全国碳交易市场,强化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等。
二、浙江省余姚市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更新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
《通知》中条件:到2024年12月底前,淘汰辖区内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叉车500台。实施提前淘汰替换财政奖励补助。制定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对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并替换成包括锂电池、氢燃料电池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新能源叉车的企业(用户)实施分类别、分阶段补贴。按照替换新能源叉车的额定起重量给予每台1-4万元不等的补助。补助申请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补助。淘汰补助标准在2024年5月1日后退坡为标准的80%,以老旧柴油叉车报废回收时间为准。
余姚市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标准
三、四川省绵阳市:完善绿色发展再生资源利用体系 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务
《通知》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等资源再生产业园区化、规模化、绿色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鼓励长虹控股集团等大型电器、电池生产企业发挥行业龙头作用,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形成产业闭环。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务。鼓励打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绿色回收中心。鼓励推广具有智能识别、自动计量、自动兑付等功能的智能回收设施,实现可回收物智能分类回收。严格执行国家柴油货车淘汰标准,设置高碳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和时段。开展高排放老旧车淘汰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柴油货车、渣土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
四、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告》中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支持制造业企业使用新能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五、山西省河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通知》中工作任务:全面清查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取缔非法设立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及拆解点。重点查处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2.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改装,利用报废机动车的配件拼装车辆、倒卖报废机动车;
3.非法翻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或利用“五大总成”牟利;
4.非法翻新报废机动车零配件或利用零配件牟利;
5.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六、安徽省亳州市报废机动车行业产能发展预警
亳州市目前在营有资质企业6家,亳州市报废车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源兴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利辛县文峰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安徽丰源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利辛路安车辆责任有限公司、利辛县佳拓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拆解能力约6万辆。另有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2家,分别位于蒙城县和谯城区,拆解能力2万辆左右。预计,资质认定后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年拆解能力将达到8万辆。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现状,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七、浙江省丽水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产能预警
截至目前,丽水市现有取得企业认证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公司共2家,分别为丽水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浙江政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年总产能已达到4万辆。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现状,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八、甘肃省商务厅关于提升老旧车辆回收价格、加速老旧车辆淘汰报废、促进新车及电动汽车消费的提案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市场迅猛增长,促进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提案涉及商务部门的职责主要在二手车流通方面,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加强车辆回收体系建设。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对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建设和升级改造,组织开展资质认定专家评审工作。截至今年8月,全省共有71户企业按照标准完成新建和提升改造任务,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通过提高拆解效能、开展市场化竞争,提升老旧车辆回收价格,加速老旧车辆淘汰报废,促进新车及电动汽车消费。在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和再加工方面,目前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都没有动力电池拆解资质,只能拆卸和暂存后,交售给有资质的企业。
九、四川省巴中市公开曝光一批报废汽车回收站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案等典型案例
巴中市某公司南江报废汽车回收站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2022年“两打”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巴中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南江报废汽车回收站在汽车拆解过程中,存在危险废物乱堆乱放、危废库房地面无隔离门槛、库房门口及废油处理区沉积有大量废油、少量废油同雨水混合外流等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问题。
巴中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南江报废汽车回收站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贮存危险废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的规定,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