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50期(总132期)12月26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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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严格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生产环节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执法检查,对违反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法律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未如实进行申报登记、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贮存利用、未履行法定程序跨省转移等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坚决打击非法收运、倾倒、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充分运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涉固体废物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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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推动退役光伏组件、废弃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推行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回收利用体系。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做强做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重点基地。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000万吨。积极发展再制造产业。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大力发展挖掘机、隧道掘进机、旋挖钻机、汽车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高端智能装备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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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集聚发展,打造产业链相对完善的特色循环经济园。推进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形成年回收拆解及加工1万辆报废机动车能力,加快年回收分拣处理废钢160万吨技改项目、年回收生产30万吨聚酯瓶片智能化生产线新建项目、年产2800吨再生材料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
1.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桐乡市。
2.纸类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平湖市、海盐县。
3.废旧玻璃回收利用:海盐县。
4.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秀洲区、海宁市。
5.汽车发动机、电气机械再制造:南湖区。
6.废旧金属回收利用:嘉善县。
6.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利用市场主体。
链接:【循环利用】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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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青海省西宁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宁市2022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三批鼓励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条件:2022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三批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业务受理期限为:自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柴油货车车型分别给予不同补贴具体标准为:
(一)重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36000元;
(二)中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22000元;
(三)轻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四)车型说明:1.重型:专指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栏板货车、重型仓栅式货车、重型厢式货车、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重型罐式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大型载货专项作业车;2.中型:专指中型栏板货车、中型自卸货车、中型厢式货车、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中型仓栅式货车;3.轻型:专指轻型厢式货车、轻型栏板货车、轻型自卸货车、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链接:【国三淘汰】青海省西宁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宁市2022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三批鼓励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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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南省东方市老旧柴油车淘汰实施财政补贴的通告
《通告》中条件:2023年对352辆提前淘汰的老旧柴油车进行补贴。2024-2025年,根据保有量及2023年淘汰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补贴,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车进程,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老旧柴油车。
海南省老旧柴油车淘汰财政补贴标准表
链接:【国三淘汰】海南省东方市老旧柴油车淘汰实施财政补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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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链接:【节能减排】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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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9项交管业务实施“延期办”
12月以来,浙江省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导致部分群众无法按期办理交管业务。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交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决定对以下9项交管业务实施“延期办”。
重点条件: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恢复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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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甘肃省兰州市部分车驾管超期业务可延期至2023年1月31日
为积极推进恢复车驾管窗口业务,平稳应对复工业务高峰,妥善解决因疫情影响形成的车驾管过期、超期业务等问题,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后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部分车驾管业务期限或者状态进行了调整,业务延期至2023年1月31日。
重点条件:机动车强制报废期限对2022年9月11日(含)至12月31日(含)期间,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统一延期强制报废期限,将“达到报废标准”状态,调整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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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海市:异地车辆损坏后能在当地办理报废吗?
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根据2022年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中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中关于异地车辆报废的相关管理规定条款(点击链接可查看内容),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依据上海车管相关规定,外地机动车因车辆无法驶回原籍的,可向上海当地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联系报废,并且提供以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两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链接:【异地报废】上海市:异地车辆损坏后能在当地办理报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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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山东省商务厅对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山东省商务厅依法查处的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未在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交易报废机动车一案,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山东省商务厅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其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由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办理报废手续的奥迪牌汽车(车架号LFVBA24BX33025979)和别克牌汽车(车架号LSGDC82C24S303584)未按规定予以拆解的行为,违反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含裁量基准适用情况)的规定,山东省商务厅拟对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