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34期(总117期)8月29日-9月2日
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2022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致贺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中国是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产销量和保有量位居世界前列,已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发展新能源汽车不仅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低碳发展,也有利于丰富消费者选择和提供高质量产品。中国将继续以开放的姿态深化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升级,同各方更好实现互利共赢,共同为汽车产业发展谋划新篇章,为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能。 链接:【新能源】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2022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致贺信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行动计划》中提高用电设备能效匹配水平。发展高功率密度永磁电机、同步磁阻电机、智能电机、超高效异步电机等产品。加强高效节能变压器研制及推广应用。加快推广应用高能效电锅炉、电窑炉等装备,拓展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电能替代。加快用能系统能效提升,开展重点用电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推动完善废旧电机回收利用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电机再制造,促进再制造电机产品应用。 链接:【绿色低碳】工信部等五部门:推动完善废旧电机回收利用体系 鼓励企业开展电机再制造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支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支持示范项目列为省重点技改项目。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积极培育再制造产业,支持建设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推进机动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电子设备等再制造。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0%。 链接:【绿色经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四、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快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到2025年,全省主城区公共交通领域车辆(应急保障和特殊需求车辆除外)新能源化率达到80%,全省更新淘汰国四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4万辆。 链接:【节能减排】浙江省:基本淘汰国三以下汽车 加快淘汰国四营运柴油货车 五、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湖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湖南省执旧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凭企业申请,经市州商务部门核准,其原资质可以延续至2023年3月1日。没有提出申请或核准没有通过的企业,其资质到2022年8月31日自动废止,由各市州主管部门责令其关停转产。 截止8月底,湖南省已有18家企业按照新规取得资质,报废机动车年拆解产能超过20万台。据初步统计,全省正在积极筹建申报的企业超过50家,年拆解产能将新增50万台以上,届时全省总拆解产能将超过70万台。按照国家机动车报废率(按机动车保有量的4%)推算,2021年全省机动车年报废量理论最大量为65万台(2021年实际拆解量仅为10%),拆解产能已超出最大理论报废量。 链接:【地方规定】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湖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六、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原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重新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山西省原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即2020年9月1日前已取得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重新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时间延期到2023年3月1日。超过期限未通过资质认定的企业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回收企业之前取得的资格认定书作废。 链接:【地方规定】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原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重新资质认定时间延期到2023年3月1日 七、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市商务委等二十一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促进汽车更新消费。①鼓励区县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开展鼓励汽车以旧换新消费活动,引导汽车生产和流通企业配套予以让利优惠,放大政府补贴效应,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②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对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对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及2022年10月6日前获得用地审批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按已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链接:【汽车消费】重庆市商务委等二十一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八、山东省济宁市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来了 《通知》中条件:(一)补贴范围。方案所提及老旧机械(发动机)指的是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所用柴油机)。在济宁市编码登记的(不含所有人(单位)为外省、外市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二)补贴实施时间及标准。本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提前报废更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给予0.2—1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 链接:【报废补贴】山东省济宁市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来了 九、广东省云浮市商务局关于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的通告 《通告》中未经广东省商务厅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未取得省级商务部门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或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的,均属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对不停止经营及未彻底拆除清理相关设施的,一经发现,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没收非法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链接:【非法拆解】广东省云浮市商务局关于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的通告 十、山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累计回收老旧车19.91万辆,同比增长11%,其中回收客车12.53万辆,同比增长104.9%;回收货车5.97万辆,同比减少46.7%。2022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回收老旧车16.85万辆,同比增长128.31%,其中回收客车13.27万辆,同比增长233.41%;回收货车2.75万辆,同比减少2%。随着越来越多企业进入行业,企业之间竞争空前激烈,我省报废机动车拆解能力处于过剩状态,拆解能力利用率总体较低,部分企业盈利压力较大。有关投资主体应提前做好行业考察调研,充分开展项目盈利预期分析,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链接:【地方规定】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山东省累计回收老旧车16.85万辆 同比增长128.31% 十一、河南省新乡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投资风险告知书 新乡市截至2021年底,机动车保有量约为130万辆。按照国家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新乡市应年淘汰报废机动车约5-7万辆。目前新乡市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4家,年拆解能力约7万辆,拆解能力目前处于饱和状态。 链接:【产能预警】河南省新乡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投资风险告知书 十二、全国各地积极出台落实举措 促进汽车消费加快恢复 近期,全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政策效果逐步显现,6月份,全国乘用车市场快速恢复,同比增长22.6%;7月继续保持上升态势,同比增长20.4%。其中,老旧车辆报废更新更加实惠便利:北京、上海、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宁夏等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安排专项资金对消费者报废旧车同时购买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贴,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天津、黑龙江、江西、新疆等地统筹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淘汰更新老旧高排放车辆,促进车辆更新升级。 链接:【汽车消费】全国各地积极出台落实举措 促进汽车消费加快恢复 十三、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汇总 2022年9月1日更新版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近期接到多地的行业客户关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的实施进展,其中包括:资质申请、资质换发、申批公示、资质退出、在建、在批等相前的行业状况,同时近期多省市主管部门出台《产能预警》、《行业明白纸》,对于当地的产能、企业家数进行了公布,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现根据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平台及各省市公示的资质企业名单进行了汇总和统计,汇总日期截止2022年8月31日,全国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公示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总数为1204家。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数量排名第一的的是山东省,共计102家企业,最少的省份是海南省。全省仅有2家。 链接:【资质企业】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汇总 2022年9月2日更新版
来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