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VE周报】2022年第三十二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2-08-21

2022第32期(总115期)8月15日-8月19日


一、国家发改委:对符合要求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

《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重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二是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发展。鼓励重点城市建设高质量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项目,探索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工机器人等新领域再制造项目,此外,推动重点城市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大投资金融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确保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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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热点】国家发改委:对符合要求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


二、工信部: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公示

《名单公示》中要求,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探索建立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模式。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遴选出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见附件),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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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责任延伸】工信部: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公示


三、公安部制定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

《重点措施》中出台二手车交易登记便利措施,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推出便利企业群众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新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经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的,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进一步降低二手车交易登记成本。提供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车辆抵押登记信息服务,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更好促进二手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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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措施】公安部制定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


四、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

《通知》支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对提前报废更新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老旧高排放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给予补贴。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各市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支持有条件的市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居民,给予补贴。对提供优惠多、产品用户评价好的新能源车企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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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


五、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协同增效。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机械。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持续推动“电动福建”建设,加快推动公务用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景区和港区用车、环卫用车等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到2025年和2030年,短流程炼钢占比分别提升至15%、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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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污降碳】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湖南省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通知》重点整治全市范围内所有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站点,尤其是废旧金属回收分拣、报废汽车拆解、废物处置小作坊。整治时间从今年8月到今年11月底。整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回收集散地。层层建立安全生产“一单四制”(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逐一列出清单,不整改到位不销号,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查隐患、防事故、促整改、抓落实。

 

七、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条件:(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1. 2014年12月31日前在镇江市登记注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镇江市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报废拆解日期。车辆报废拆解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补贴:1.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2. 转出车辆;3.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4. 自然报废或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报废的车辆;5.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的车辆。

镇江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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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淘汰】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的通知


八、广东省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2022摩托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条件:一、补贴期限: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按《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二、补贴标准:(一)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500元资金补助;(二)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600元资金补助。上述摩托车补贴总额限定为10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摩托车销售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市本级与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按税收分成比例承担,与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按2:8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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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广东省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2022摩托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九、《北京市延庆区促进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报废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中条件:(一)补助条件:1.补助适用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报废的2007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在延庆区内注册登记的高排放柴油车。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2.在延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报废,不享受政府补助。3.2022年7月1日后转入延庆区的高排放柴油车不享受此项政策补助。4.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1年及以上进行解体报废,方可享受此政策补助。5.在2022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报废的,额外发放奖励资金5000元。6.补助办理时限: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需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向延庆区生态环境局提交补助材料。要求清晰、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交申报补助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均不予受理。(二)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报废高排放柴油车补助标准见表1。审核合格的以转账方式将补助金额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车主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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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淘汰】《北京市延庆区促进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报废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十、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经信科技部关于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公告

《公告》未经山东省商务厅资质认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未取得商务部门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的,均属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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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拆解】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经信科技部关于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公告


十一、人民日报:二手车市场消费潜力加速释放

今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搞活二手车流通,能够盘活汽车存量,拉动新车消费增量,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企业经销模式是国际成熟二手车市场的流通主渠道,占比约为70%。我国二手车市场以“经纪+个人”模式为主,行业“小散弱”问题突出。为此,《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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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关注】人民日报:二手车市场消费潜力加速释放


十二、【HJ348解读】《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全面解读顺利召开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22)近日发布,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精准引导企业了解掌握规范标准,进而促进报废车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特别邀请HJ348牵头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相关专家进行全面解读,标准规范解读会议于8月12日下午2:00-5:00以线上会议+在线直播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首次尝试以线上会议及直播双频道同时进行的模式召开,全国27个省市、直辖市、自治区的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代表与行业代表共446人报名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同步观看直播在线学习人数1054人次。

解读会由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秘书长张莹主持,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综合业务部政策研究室主任邓毅博士,针对《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22)进行宣贯与解读。通过行业专家对HJ348-2022的解读可以让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更加清楚的了解自身的职责和义务,明确认识环境保护是生产经营中不可逾越的红线,提升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促进产业资源化再利用,从而加快“双碳”目标实现。

此外,在同步学习与行业组织深入贯彻的的会议中,云南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组织牵头,组织云南省各市、州企业代表共100余人以“HJ348解读云南省分会场”的直播方式同步在线学习了本次解读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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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348解读】《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全面解读顺利召开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