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十五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2-04-23

2022年第十五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

(精华版)


01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制定完善石化、化工、煤化工、染料中间体等行业环评管理政策,研究规范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行业环评管理,落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管控要求。新改扩建钢铁、煤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推进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改造,强化对燃煤电厂掺烧废弃物项目的环境管理。


链接:【环评与排污许可】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2

公安部等三部门署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紧盯废矿物油、废酸、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深入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违法犯罪行为。


链接:【危废专项】公安部等三部门署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03

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到2023年,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100%;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提高到5%。到2025年,基本完成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或更新升级。


链接:【污染防治】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0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规范新能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推进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合作模式、标准体系、第三方评价体系、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加快推动低速电动车、5G基站、数据中心电源等电池有关梯次利用领域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市场化回收利用模式。


链接:【新能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05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面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统筹规划建设有害垃圾集中贮存点。持续落实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鼓励废矿物油处理企业开展废矿物油收集网络建设试点工作。


链接:【危废监管】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06

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到2035年,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成效显著,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处置能力满足烟台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完善,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目标。


链接:【污染防治】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07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节能优先,低碳示范。以能源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为重点,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先试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打造绿色、低碳标杆示范企业,带动全行业、全产业链绿色化水平提升。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鼓励企业推行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产品设计方案,加强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及产品开发应用,推广绿色包装,逐步提高产品中再生资源替代使用比例。


链接:【绿色低碳】关于对《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08

福建省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试点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的环境监管,将试点单位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定期开展规范化评估,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试点单位退出机制。对违反试点要求、存在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或试点期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终止其试点工作。


链接:【危废收集】福建省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9

广东省珠海市商务局关于警惕违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通告

按章回收,合规拆解。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链接:【非法拆解】广东省珠海市商务局关于警惕违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通告


10

广东省云浮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保及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联合检查组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规范作业现场管理,抓好升级改造工作,切实做到真抓实改。企业主管部门、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职能,确保行业规范管理、环保和安全生产责任、疫情防控责任的落实。


链接:【安全生产】广东省云浮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保及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