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且包括保险推定全损不可修复车辆依照政府规定报废的车辆。

公司主营此类车辆高价回收,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将回收的报废车辆,通过精细化、机械化拆解,紧跟国家循环经济的号召,对报废汽车拆解产生的各类金属进行分类,并按要求发往各有资质的冶炼机构。

同时对拆解报废汽车产生的部分尚可利用的回收件进行出售,但是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不向不具备再制造资质企业出售报废车“五大总成”,同时在出售尚可利用的回收件时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