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绿色春耕和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部通过政策支持加快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报废处理,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我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机报废进行接收或者收购,登记、标记、储存并与交管部门进行销户处理,发放回收证明。
1、拆解:
对报废农业机械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和总成;按各物品的材质种类分别存放;对机体和结构件等进行压扁或切割处理。
2、再利用:
通过对拆解物的再加工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他用途,不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
3、回收利用:
通过对拆解物的再加工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他用途,不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